九江九聚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九江九聚网 首页 九江资讯 查看内容

合同到期未续签 九江弘雅花园“管家婆”缺席两月

2017-11-24 15:14| 发布者: 永远大九江| 查看: 637| 评论: 0|来自: 九江新闻网

摘要: 原物业公司:业主要求投资监控设备,又不同意延长合同期约九江新闻网讯 日前,开发区弘雅花园业主拨打浔阳晚报热线8530000反映,小区内垃圾长期无人清理。昨日,小区临时业主委员会委员表示,生活垃圾已清理,建筑垃 ...

原物业公司:业主要求投资监控设备,又不同意延长合同期约

九江新闻网讯 日前,开发区弘雅花园业主拨打浔阳晚报热线8530000反映,小区内垃圾长期无人清理。昨日,小区临时业主委员会委员表示,生活垃圾已清理,建筑垃圾等业主缴纳物业费后就清,并称原来管理小区的江西丽华物业服务公司已在合同到期后撤离。对此,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胡先生说,原本是想续约,但业主希望他投资建设数字监控设备,又不同意他延长合同期约,现在小区物业管理与其无关。

反映:“管家”缺席,垃圾成堆

11月中旬,弘雅花园小区一名业主反映,小区内存放大量垃圾无人清理,严重影响业主的生活环境。昨日,浔阳晚报记者在小区内看到,各个楼栋下或多或少存放了一些垃圾,其中几栋楼下有大量建筑垃圾,有的装在袋中堆放,有的则露天堆积。

同一天,几名老人在小区出入口摆放上一张桌子。据其介绍,他们是小区临时业主委员会成员,得到社区的认可。这几名老人说,小区确实有大量垃圾,昨日已经清理干净生活垃圾,目前还遗留有大量建筑垃圾,这个垃圾要等业主缴纳物业费后清理。

老人们说,目前小区已经两个月没有物业公司管理了,原先打扫小区的人没有工钱,这两个月也没来清扫。他们聚集在小区门口的目的是动员进出的业主缴纳卫生费,这个钱要用来请环卫工清扫小区垃圾,截至当日10时已经收取了几千元。他们说,钱收上来后用不完的会抵扣物业费。

合同到期未续签 九江弘雅花园“管家婆”缺席两月

小区内垃圾成堆。

临时业委会:不认同合约,罢免了物业公司

造成目前局面的原因是原物业公司撤离。几名临时业主委员会成员表示,这个名为江西丽华的物业公司服务合同已经在9月30日到期,他们准备另请一家公司来管理小区。但江西丽华物业服务公司以合同约定,要小区交付其投资设备等折旧20%的钱,否则就不让新物业公司进来,门禁等设备的钥匙,也被该公司负责人拿走,导致小区现在敞开大门,很不安全。

他们指着之前的物业合同说,这是不合理的,因为其投资已经受益了。此外,合同到期时,他们也准备与江西丽华物业服务公司续签合同,但其拟订的合同条款不被大家认可,在这种情况下才没有签订以后的合同。

为此,他们也在社区和街道办等机构的协调下,与物业公司进行过协商,但最终没能达成协议。接下来的时间,江西丽华物业服务公司也撤离小区,不再过问小区的物业服务事务。

原物业公司:业主要求再投资,又不肯延长合同期约

对此,江西丽华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胡先生表示,公司的确在合同到期后撤离了小区,之前也与业委会谈过续约的事情,业委会提出要他投资建设数字监控,这可以理解,但公司投资也是为了产生经济效益,所以提出在签订3年服务合同的基础上再延长两年,但这点对方不同意。

胡先生说,小区的门禁、道匝以及电子监控等都是公司投资的,所以之前与业委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如果到期不续签要按折旧20%由小区出资收回,这个合同有小区业委会的公章,是业委会认可的。小区不愿与其签订新合同,这是对方的选择,没有关系,但作为公司投入10多万元也是希望产生收益,所以小区也应按合同将钱给公司。但社区和街道办协调过多回,小区的业主们与公司没有达成协议。

胡先生说,小区业委会如果对金额有异议,他可以找第三方进行资产评估,他也准备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最后,他表示,由于没有续签合同,所以公司也就不提供物业服务,小区目前也不归他们管理。

广告服务|小黑屋|手机客户端|手机版|Archiver|九江九聚网 ( 赣ICP备14005607号-2 )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 Designed by 999test.cn

GMT+8, 2024-5-5 23:42 , Processed in 0.052550 second(s), 16 queries .

赣公网安备 36040202000101号

广告服务|小黑屋|手机客户端|手机版|Archiver|九江九聚网 ( 赣ICP备14005607号-2 )

GMT+8, 2024-5-5 23:42 , Processed in 0.052574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Designed by 999test.cn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