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柴桑区公安局交管大队发布通告称,近期根据区委、区政府“三城同创”工作要求,柴桑区城区增设几处电警系统,2018年7月23日开始启用。 根据区委、区政府“三城同创”工作要求,按照市交管支队九公交字〔2018〕68号文件“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违规使用远光灯夜查统一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柴桑区在庐山西路与柴桑南路、柴桑北路交汇段设置了“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抓拍系统”望所有交通参与者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违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项、第五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根据区委、区政府“三城同创”工作要求,柴桑区城区禁止大货车通行,并在江洲大道天池路口、庐山东路高速立交、柴桑北路一中路口、江洲大道沙阎路口、双瑞大道柳林路口、柴桑南路沙黄路路口等处设置电警抓拍设备,望广大驾驶员能够严格遵守,违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第90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7条第一项等规定进行处罚。 以上电警设备从2018年7月23日开始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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