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行业治理,巩固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近期,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住房销售方面矛盾多发、频发现象,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房地产市场消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专项行动中,市市监局、市住建局坚持扫黑除恶与行业乱象整治一体推进,重点围绕中央、省督导通报反馈的问题清单,以及纪委监委、政法机关出具的“四书一函两办”反映的突出问题,逐一建立工作台帐。专项整治工作采取自查自纠、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销售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广告公司和网络信息公司,聚焦商品房明码标价、房地产广告宣传、商品房销售买卖经营行为等群众反映较突出的问题,切实规范房地产消费市场环境。 在商品房价格方面,重点监管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以标明的费用;违反公平、公开、自愿选择原则,单独或者串通其他部门、中介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在房地产广告宣传方面,重点监管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者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房地产开发商对开发楼盘的绿地绿化、位置距离、教育医疗、配套设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房地产广告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和《通用语言文字法》等广告语言文字管理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以“学区房”、“名校”等内容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房地产广告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或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其他违反房地产广告宣传的行为。 在商品房销售买卖经营行为方面,重点监管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分批分层销售商品房;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采取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以及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和免除自身责任;其他违反房屋买卖的经营行为。 市市监局、市住建局通过12315投诉举报热线,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引导公众专项行动。对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情况分别给予限期整改、实名曝光直至依法从严惩处,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坚决问责。与此同时,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体系,发挥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防范处置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的作用,积极推进房地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促进房地产行业逐步规范。 |
广告服务|小黑屋|手机客户端|手机版|Archiver|九江九聚网 ( 赣ICP备14005607号-2 )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 Designed by 999test.cn
GMT+8, 2025-7-4 22:07 , Processed in 0.066013 second(s), 16 queries .
广告服务|小黑屋|手机客户端|手机版|Archiver|九江九聚网 ( 赣ICP备14005607号-2 )
GMT+8, 2025-7-4 22:07 , Processed in 0.066074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Designed by 999test.cn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