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九江市城区住宅类存量房交易系统计税基准价格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九江市城区范围住宅类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公平税收负担,促进九江城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鉴于我市城区2016年以来房地产交易价格的变动,目前市城区住宅类存量房交易系统计税基准价格与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差距较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0〕105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批准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申报技术价格工作方案通知》(九府厅发〔2012〕34号)、《九江市地方税务局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九江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第2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订)的规定,经委托合法的中介机构对九江城区住宅类存量房数据进行采集论证后,决定对九江城区住宅类存量房交易系统计税基准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税基准价格将于2018年9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2018年7月31日 |
广告服务|小黑屋|手机客户端|手机版|Archiver|九江九聚网 ( 赣ICP备14005607号-2 )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 Designed by 999test.cn
GMT+8, 2025-7-12 11:32 , Processed in 0.064432 second(s), 16 queries .
广告服务|小黑屋|手机客户端|手机版|Archiver|九江九聚网 ( 赣ICP备14005607号-2 )
GMT+8, 2025-7-12 11:32 , Processed in 0.064472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Designed by 999test.cn
© 2001-2013 Comsenz Inc.